Thursday, November 01, 2007

永不改变的光速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众所皆知,爱因斯坦也因此而被荣为与牛顿齐名的现代科学家。不过我从来也没有搞清楚相对论说的是什么(Shame on me)。前不久,大儿子买回来一本书《Five Equations That Changed the World》,我就势读了一遍。没想到是这样的fascinating,尤其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引出了我无边的联想。

  我们所存在的这个物质世界,可以说是由空间和时间来定义的。在经典物理学里,空间和时间是两个确定量,也就是说空间和时间可以准确地测定。你的一秒钟和我的一秒钟是相同的;你的一英尺和我的一英尺也是同样地长。而速度等于距离除以时间,按理也应该是确定量。假如你和我站在同一地点观察同一辆运行中的火车,火车的速度对我们俩而言是相同的。但是如果我们俩各自也在朝著不同的方向以不同的速度运动,这时我们对同一火车速度的观察就会有差异了,也就是所谓的相当速度的概念。但是如果我们各自扣除了自己的运行速度以及运行的方向以后,我们还是可以对同一火车的速度达成共识,这些是经典物理的常识。

  但是,上述现象却有一个例外(我猜想很可能是宇宙间唯一的例外了)。设想有三个人乘坐宇宙飞船在空中的不同地点,以不同的速度朝着不同的方向运行,如果这时有一束光线跨越天空,这三个人会不会对光速得出不同的结论?或者说这三个人是不是需要扣除了自己的运动速度和方向以后,才能对光速达成共识?按照经典物理的常识,结论似乎应该是:三个人对光速的观察应该不同!但令人吃惊的事实是,任何人,在空中的任何地方,以任何速度朝着任何方向运行,在他扣除自己的运行速度和方向之前,光速对每一个观察者永远都是一样的!!光速与观察者所处的运行状态无关,这是有悖于经典物理的,为什么?由此就引出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为了解释这一现象,爱因斯坦假设了另一个全新的宇宙。在爱因斯坦的新宇宙里,时间和空间,不再象经典物理认为的那样是确定量,而成为相对量。也就是说,每个人对一尺一秒的观察不再相同,取决于每个人的运行速度。换句话说,定义我们存在的这个三维空间以及我们用以度量生命之长短的时间并不是可确定的。我们每个人对我们所生存的这个由时间和空间来定义的物质世界的认识将因人而异,而且这种差别将没有任何科学的办法可以调解。那么在爱因斯坦的宇宙里,什么是一切的基础?什么是把我们每个人的认识连接起来的基线?不难猜到:是光速!光速是宇宙间唯一不变的绝对量,不因人所处的状态而改变。爱因斯坦进一步设想:如果我们跟着光一起运行,速度越来越快,为了使我们对光速的观察不变,我们对我们生存的这个物质世界的观察就必须发现相应的变化。也就是说,我们的时间将必须随著我们的速度增加而缩短,我们的空间也将随著我们的速度增加而缩小。那么如果我们的运行速度达到了光的速度,世界将变成什么样?世界会不会变得一遍漆黑,因为光不再会照射进我们的眼睑之中?世界会不会也不复存在,因为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如果我们真的可以以光速运行,我们的时间将缩短为零,空间也将缩小为零?同时我们所具有的能量将增至无穷大(是不是我们自己也变成了光?世界从此只有光明没有黑暗?)实际上,这种情形是不可能发生的,也就是说,光速既是我们宇宙的基准,也是我们存在的极限,我们永远不可能超越光速!不仅如此,光还是生命存在的根本,没有光,就没有生命!而且光的存在还完全独立于任何物质的存在,光是一种波,却可以在真空里运行,光又是一种颗粒,却不具有质量。为什么,为什么偌大的宇宙,唯有光被singled out?被赋予了这样独特的性质?独特的地位?

  我一直就相信,物质世界的现象和规律,其存在不仅仅是为了存在而已,而有其更深的意义。对于我,物质世界的现象和规律常常是我们灵感的源泉,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概念和道理。比如说我们常常用春天来形容年轻人的朝气蓬勃,又用秋天来形容中老年人的成熟和智慧;我们用黑暗来形容人的无知,用光明来形容心的顿悟。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至此,你恐怕已经猜到了我为什么说相对论引起了我无边的联想。是的,如果我们假设,人的心理的发展和成熟程度是不尽相同的,人对世界的观察角度也是不尽相同的,这就好比每个人在以不同的速度朝著不同的方向运行,这就必然导致每个人对同一个社会现象的观察,对同一件事务的认识,对同是人生的理解将不尽相同,而且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就如同人对空间时间观察的差异一样,将没有任何科学的方法可以调和。相应的,任何试图将这种认识上的差异贴上正确或错误的标签的努力也将是徒劳的。根据这种理解,任何想要把人的思想统一到一个水准上的做法也同样将是徒劳的,必然会引起人的心底深处的挣扎和反抗,除非人停止思想,心停止发展和追求,那样认识是可以统一了,人恐怕也就不再成其为人了。那么,在人的意识形态领域里,是否也存在一个象光速在物质世界里那样的绝对标准,认识的基准和行为的极限?我想任何人造的哲学或理论等等都不具备这样的特性和地位,说到底这些都是人的理解、总结和悟性,难免受到人的发展、认识及环境的局限。依我之见,世界上只有一种教义可以占有这个地位,那就是来自上帝的教义!上帝的教义是我们认识的基准,是我们行为的最高标准(极限),也是最终能使我们的认识和理解达成共识的唯一基点。我知道这是一扇充满了异议的门洞。是的,历史上宗教所引起的分歧和冲突恐怕多于任何其他原因之总和。前面已经说过,如果我们每个人忘记自己的运行状态,我们便可以对光速达成共识;但是如果我们每个人把自己的运行状态加进去,便会对光速的观察有所差异。同理,人们对宗教的认识,甚至对同一宗教的理解之所以有差别,是因为人们加进了个人的解释,个人的理解(也就等于扣除了个人目前所处的状态)。如果人们能够忘记自己的见解,而用一种忘我的眼光去体察上帝的教义,用一种不带社会及环境偏见的眼光去研读上帝的教义,人们便不难对宗教达成共识。上帝的教义也如同光一样,不以任何物质的存在而存在,不以人的理解不同而不同,更是人的灵性生命的唯一源泉,也是人的所有灵感和智慧的唯一来源。

  这些仅仅是我个人的理解而已,难免有牵强附会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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